中观四百论问答(上)

问曰:虽然有三世间死主的降临,但是每个有情在出生与死亡之间,皆有一定的存活时间,在存活时间里,又为什么要害怕死亡呢?

为死故而生,随他行本性,现见是为死,非是为存活。 为了趣向死亡的缘故,才有出生存活,刹那不停随老死而行是生命之本性。一切生命的出生存活现量可见皆为死亡,非是为永久生存而活着。

问曰:虽然生际必死,但人寿百岁,我们已度过的年岁少,而剩下的日子还长着呢,这难道不是可以因此而不害怕死亡吗?

汝见去时短,未来时间长,汝思等不等,显同怖呼唤。 你见自己的人生已过去之时间短,未来的时间还很长,如是你计执过去与未来的时间相等或不相等而作常活之想,由此而说不怖畏死亡,这显然如同怖畏者反而大喊不害怕一样。

问曰:寿命虽不决定,但死亡是一切有情所共有的结局,并不是我个人才有,所以这又有什么可怕呢?

由死共他故,汝无死畏者,岂唯害一人,由嫉使生苦。 由于死是一切有情所共有的原故,你就不畏惧死, 难道死亡只是唯害你一人所生的嫉妒之苦吗?

问曰:如果没有衰老病变,也就不会有死亡,然而疾病可以疗治,衰老可以延缓,若用金丹妙药则可长生不老,永远不死,所以对死亡不必畏惧。

老病可治故,汝无畏死者,后罚无可治,汝极应畏死。 如果以为老病可以对治,你就对死亡不畏惧,然而最终死主的处罚是无可对治的,所以你极应畏惧死亡。

问曰:一切凡夫有情虽无法避免死亡,但是并非当下就决定知道自己会死,以此而观,不害怕死亡岂不是很应理吗?

如所宰众畜,死是众所共,复现见死者,汝何不畏死。 就像所宰杀的众牲畜,无一可免死亡一样,死是一切众生所共有,而且又能现见死亡在不断发生,那么你为什么不害怕死呢?

问曰:虽然能现见其他人的死亡,但是对我而言,死的时间却不决定,并不见得马上就会到来,这难道不是现在可以不用害怕死亡的理由吗?

由时无定故,便思我常者,则终有一日,死来伤害汝。 由于死时不决定的原因,便计执我是常恒者,则最终有一日,死神必定会来伤害你。

问曰:虽然能知道决定会死,但怕死只是怯弱者才会有,而英勇无畏者,为了名利赞誉等冲锋陷阵,虽利刃加身也不会有任何死的怖畏。由此而观,为了名利,岂不是不会畏惧死亡吗?

只顾未来利,不顾生命尽,谁说自卖身,称汝为智者。 只顾现世将来的名利,而不顾所依生命之灭尽,谁会将你这样为名利而自卖其身者,称为智者呢?

问曰:为求财利而舍身命,当然是不应理的,那么为了保护身命,不择手段甚至以造恶业的方式谋求受用,那应该是可以的吧?

何故自为质,造作诸恶业,汝定如智者,对我已离染。 以什么缘故你要以自己作抵押,而造作各种恶业,可能是你已经像证得圣果的智者们一样,对自我已远离了贪染吧!

问曰:如果是希望长久存活,而造作恶业出卖自己,那当然是不合理。然而不论如何,为了现在的生活而耽执一些世俗事业,不去考虑死亡之事,又有何不可呢?因为生活在人间,毕竟需要资财维持现在的身命存活。

任谁所谓活,唯心刹那顷,众生不了彼,故自知极少。 任凭谁所谓的存活,只是心的一一刹那顷,众生不能了达这种刹那不住的事实,因而了知自己生命无常本性者极为稀少。

问曰:存活虽然只是刹那顷,但这一一刹那相续不断,如果竭力保持存活增加,那岂不是可以长寿,所以耽著存活是应理的。

汝爱久存活,而不乐衰老,噫同类众生,见汝行为善。 你只喜爱长久存活,而不乐于衰变老坏,噫!只有与你同类的愚痴众生,才会认为你的行为善妙。

问曰:自己有生必有死,这是已清楚了知的事实,但是,由于儿孙后代们也会随时遇到死亡的威胁,自己非常忧虑担心。由此关切之心,以致对自己的死亡不再顾虑,这难道不应该吗?

汝应忧自死,何忧儿孙等,自责而说他,岂非所应呵。 你应当忧虑自己的死亡,何需担忧儿孙等人的死亡呢?你以应该自责的过失说他人,这岂不是应该受呵责吗?

问曰:对自死是应当考虑,但儿女是自己的亲骨肉,他们如果一点也不请问我,便猝然离开人世,这实在有点残酷,所以对此应当忧虑。

若时未请求,自来为子女,彼不问自去,非是不应理。 如果任何时你也没有请求,而是他随自己的业力来做你的子女,那么他不问而随自业死去,并非是不合理的举动。

问曰:虽然子女之往后世,已用衰老等行相表示过,但是自己对子女非常关心,虽已知迟早都会分离,但离去时仍然忧苦难忍。

如父爱其子,彼则不如是,世间向下行,故难生天趣。 如同父母爱护子女那样,子女则对父母不如是,世间人大都如是向下趣而行,因而很难上生天趣。

问曰:若儿女忤逆不孝,显然是不应生贪执;但事实上有些儿女对父母非常孝顺,因而对这样的子女,难道不应爱著吗?

若时不随顺,则都无所爱,尔时起贪爱,唯同于贸易。 如果何时子女不孝顺,则完全无有所爱著的理由;而子女孝顺时,若起贪爱,只不过与做买卖相同,也不应理。

问曰: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是坚固的,并非由随顺与不随顺等外缘而改变,因此,爱著子女又有什么不合理呢?

由离所生苦,人心速消失,可观由离苦,表贪不坚固。 由离别所生的痛苦,在人们心中会迅速消失,因此可以观察,由于贪爱苦恼能够远离,也就表示贪爱本身是不坚固的。

问曰:对子女等亲人死亡,虽不应忧恼,然为随顺世俗习惯,捶胸跺足地哭闹以表哀痛,以免他人反感,这难道不应理吗?

既知自损恼,都无少功德,汝自为诡诈,此亦不应理。 既然知道哀哭等对自身有损恼,也完全没有少分益处,你自己还要做这些诡诈的行为,这也是极不应理的。

问曰:为亲人之去世而衰哭,自己确实有损无益,但是为了维系亲友后辈的关系,这样做又有何不当呢?

如为分布苦,世间遍流转,于已苦众生,布苦复何为。 如是哀悼亲人之行为,即是分布痛苦,使痛苦辗转遍布于世间;对于已经陷入痛苦中的众生,还分布痛苦给他们又有什么意义呢?

问曰:由于亲人分离是苦因,亲人聚会能使人生起安乐,因而应当喜欢亲人的聚会。

若喜彼集聚,何不喜彼离,集聚与分离,岂非俱时有。 如果喜欢亲人集聚,那又为什么不喜欢亲人的分离呢?集聚与分离难道不是同时俱有的吗?

问曰:虽然一切亲人最后都会分离,但是聚会的时间很长而分离很短,所以要做到聚散平等观是办不到的,而极应爱著享受亲人共聚的天伦之乐。

过去无有始,未来无有终,何故汝见合,不见长时离。 过去的时间无有起始,未来的时间无有终端,为什么你只见其中短短时间的聚合,而不见到那时间漫长的分离呢?

问曰:分离的时间长,也是事实,但有春夏之花开鸟啼、秋冬之月朗雪飞等良辰美景以娱自心,所以并无分离的苦恼,不需要对分离特别执著。

刹那等诸时,定如诸怨害,故于彼怨害,汝都不应贪。 刹那等所成的各种时间,决定会像诸怨害一样夺走寿命,因此对刹那等怨仇,你都不应贪著。

问曰:以上所说的,是有道理,但是一想到要与所有的亲人分离,孤零零地只身前往寂静处修学佛法,我非常害怕,所以还是没办法出离。

恶慧怖分离,不能出家者,智者定应做,谁待于治罚。 恶劣的分别心怖畏分离,所以不能舍俗出家,而这是智者经抉择后,决定应做的事,谁会不作而束手等待死亡的治罚呢?

问曰:亲人是必定要分离的,但是自己有父母子女家庭等等,不得不先将这些应做的事务处理妥当,然后才能放心出家,这样难道不合理吗?

汝思作此已,后当往林间,若作已后弃,作彼有何德。 你想将此等琐事处理完,之后才往寂静林间修行,如果作完后又要舍弃,那么做这些事又有什么意义呢?

问曰:虽知前往林间修持是必要的,但由于贪执我与我所,所以总有怖畏而无法舍弃一切去林中修持。

若谁有此念,思我定当死,彼已舍贪故,于死更何畏。 如果谁人心中有此正念,思维我必定死且死亡当下决定会来,那么他已经舍弃了对常我的贪执,对死亡难道还有什么畏惧吗?

问曰:如果应当保护身体,那是否应从衣食住行等各种受用上极力爱护呢?

人苦从身生,安乐由他起,身是众苦器,汝何重此身。 人的众多痛苦皆是从身体而生,而安乐是以其他外缘生起,所以身体是众苦之器,你为何要贪重此身呢?

问曰:苦虽然是从身体上生起,但是依靠衣食医药资具等众多受用方便,可以使身体生起安乐,以此也就不应畏惧小苦。

若人所生乐,不能大于苦,如是极大苦,宁犹思维小。 若人们从任何受用所生的安乐感受,也不能比痛苦感受大;那么如是极大的苦受,怎么还能认为它很小呢?

问曰:虽然苦受很多,但是快乐感受还是有的,因而努力追逐安乐,难道不应该吗?

世人皆求乐,乐者实难得,故于此众生,众苦如随逐。 世人皆寻求安乐,然而安乐实际上非常难得,而且此求乐之行反会成为苦因,所以于逐乐众生,众多痛苦如同影子一样随逐不舍。

问曰:虽然痛苦会如影随形般随时不离,但是只要努力,安乐也能获得,故应极力追求安乐。

如欲能得苦,乐岂能如欲,汝何重稀者,多者何不畏。 痛苦不需劬劳而随意可得,但安乐岂能如欲而得,你为何只重视稀有难得的安乐,而对极多的痛苦不生畏惧呢?

问曰:身乐虽少,然而得到安乐时,也是很舒服的,所以应想办法使身体得到安乐。

已得安乐身,反成众苦器,重身与重怨,二者实相同。 已经得到少许安乐享受之身,反而会变成聚集众多痛苦的苦器,因此爱重身体与爱重怨敌,二者实属完全相同。

问曰:如果恒时以安乐受用资具等因,加重对身体的爱护,难道不能使它恒久享受安乐,由苦器变为乐体吗?

身虽久享受,不能成乐体,谓他胜本性,此定不应理。 身体即使长久享受安乐,也不能变成乐体,如果说外界他缘所生之乐能胜伏苦的本性,这是决定不应理的。

问曰:怎么没有恒久的乐体呢?在世间,不是可以现见那些具大福德的王公贵族终身在享受安乐吗?所以身体不应是苦的本性。

胜者为意苦,劣者从身生,即由此二苦,日日坏世间。 世间胜者为种种忧惧心念而生苦受,而下劣者会从身体生起苦受,就是由此二种苦受,恒时不断地在损恼着世间有情。

问曰:虽然胜劣各有意苦、身苦,但是如果有大乐,这些痛苦即会被压伏,所以,不一定要对痛苦生畏惧吧。

乐由分别生,分别随苦转,是故除苦外,更无大力者。 安乐由分别计执生起,可是分别计执随顺痛苦而转,所以除了痛苦以外,世间再也没有具更大力量的法。

问曰:乐虽然难得,但它于身无有抵触损恼,所以它是身的本性;苦虽然多,但它与自身有抵触损恼,所以苦如身中客人,迟早都要离开的,以此不应畏苦。

如如时渐进,如是苦渐增,故乐于此身,现见属客性。 时间如是如是地渐渐增进,就像这样,人们的痛苦也随着年龄而渐渐增长,所以安乐于此身中,可以现见它是属于暂时的客性而非常住的主性。

问曰:虽然身的本性为苦,但是可以用种种安乐因缘对治,所以对身苦不应忧虑。

苦因缘众多,众病及外事,不见于人类,有尔许乐因。 身苦的因缘非常多,可现见有内缘的众多疾病及外缘的伤害法,但是不能见到人类有少许安乐因缘。

问曰:如果没有乐,就不应有乐的增长,但是在享受美好生活时,可以现见安乐有增长,由此而知,自相的乐是存在的。

如乐正增长,现见即回转,不见苦增长,有如是回转。 如果安乐正在增长,可以现见它立即回转为苦;可是不会见到痛苦增长时,有如是回转为乐的情况。

问曰:苦乐应该是一样吧,因为苦乐皆依因缘而生,而且现实中,既有恒时生苦的因,也应有恒时生乐的因。

安乐俱因缘,现见可回转,众苦俱因缘,终无回转者。 安乐的俱有因缘,现见可回转为苦缘,众苦的俱有因缘,却始终无有回转为乐缘的。

问曰:就像某某人一样,他现在各方面都如意,生活很快乐,这样的安乐怎么不是真正的乐呢?

汝正死时去,现去及当去,正死说为乐,毕竟不应理。 你前刹那坏灭的正死时已逝去,现在之正死时正在逝去,未来之正死时也将逝去,将这些正死说为安乐,毕竟是不合道理的。

问曰:诸有情在一期生命中,有不断的意乐满足,这些快乐难道不是存在于自身吗?

诸有情常有,饥渴等逼迫,逼迫说为乐,毕竟不应理。 诸有情众生恒常有饥渴等逼迫损恼,将苦因逼迫说成安乐,毕竟是不合道理的。

问曰:虽然有饥渴等逼迫,但是有时身体调和,会生起很舒适的乐感,这难道不是安乐吗?

无能诸大种,和合说名生,相违说为乐,毕竟不应理。 单独的大种无有能力构成身体,只有各大种全部和合一起,才可名为身体的生起,而将各自性质相违的大种聚合体说为安乐,毕竟是不合道理的。

问曰:虽然四大相违使身体有痛苦,但是在生起寒冷等痛苦时,人们不是可以通过对治而消除这些痛苦,使自己获得安乐吗?

寒冷等对治,非能常时有,正坏说为乐,毕竟不应理。 寒冷等痛苦的对治方便,不是能够恒常都有的,所以将正在受着损害的痛苦说名为安乐,毕竟是不合道理的。

问曰:世间经常有人说:“某某起居一向很安乐,日子过得跟天人一样。”由此而观,难道不是存在着安乐吗?

无劳而享受,地上都非有,说作业为乐,毕竟不应理。 无有身心劳作而享受起居安逸者,在整个大地上都不会有,而将正在劳损身心的作业说为安乐,毕竟是不合道理的。

问曰:人们虽然有劳作之苦,但是依然愿意忍受,因为依这些劳苦可以换来利乐。如果不存在安乐,那人们为何甘心受劳累呢?由此而知安乐一定是存在的。

自于此后世,常应防罪恶,有恶趣云乐,毕竟不应理。 自身对此生与后世,应该经常谨慎防护三门造罪业,将有恶趣苦果之事业说为安乐,毕竟是不合道理的。

问曰:安乐怎么会没有呢?比如人们在长途跋涉而倍觉劳累之际,如果改为乘骑象马,那时会有很大的安乐生起,以此现量可知乘骑等受用有真实的安乐。

诸人于乘等,安乐非恒常,若初无发起,彼后何增长。 诸人从乘骑等受用中生起的安乐,并不是恒常的,如果最初没有这些苦因的发起,后来怎么会有痛苦的增长呢?

问曰:用种种方便对治痛苦,不是可以息灭苦受而得到安乐吗?

如有于金器,呕吐生欢喜,如是于治苦,有妄思为乐。 如同有人因为向金器里呕吐而生起欢喜;同样于对治痛苦,有人迷妄地认为是快乐。

问曰:乐是真实有的,比如挑重担者,从一肩换至另一肩时,即有乐受生起,若纯苦无乐,他就不会像这样换来换去了。

初起灭已生,苦起亦何乐,故思能仁说,生灭皆是苦。 由新生起的法灭除已生的痛苦,也只是另一种苦的生起,又有什么安乐可言呢?所以应思维能仁所说的教言:生灭皆是痛苦。

问曰:虽然苦是存在的,但它难道不可以被强大乐受障蔽而不现行吗?

异生不见苦,云被乐所覆,然能障蔽苦,其乐都非有。 异生凡夫不能明察痛苦,说是可以被乐受遮覆;然而能够障蔽痛苦的乐受,在异生位中是没有的。

问曰:如果身的本性是苦,那如同太阳本来是热一般,人皆共知,佛陀又有何必要说呢?

当告异生说,汝苦不离染,如来决定说,痴为最下者。 应当告诉异生说:你们的身体本性是苦,如果不离贪著染污,如来决定会说这种愚痴是最下劣的无明烦恼。

问曰:身体虽然无常,但无常不一定就是痛苦吧,所以说安乐一定会是有的,这有何不合理呢?

无常定有损,有损则非乐,故说凡无常,一切皆是苦。 无常法一定有坏灭损害,有坏灭损害则非真正的安乐,所以说凡属无常的一切法,皆是痛苦。

问曰:身体的本性虽然是苦,但依可意的受用境,享受满足之时即有快乐生起。如果恒时享用这样的美境而不间断,即可恒时保持快乐,所以应当极力追求可意境享受安乐。

虽经久受用,境无穷尽际,如恶医治病,汝身劳无果。 虽然经过长久的受用,然而欲乐境永无穷尽之际,就像庸医治病药不对症一般,你想依受用欲乐境来为身体除苦予乐,那只会徒劳无果。

问曰:虽然有贪欲便会引生痛苦,但是人们在享受美境满足欲望之后,对美境不是可以没有贪爱了吗?

如有依土虫,爱土终不息,如是爱欲人,欲望增亦尔。 如同有些依土生活的虫子,对土壤的贪爱终究不会止息;同样,贪爱欲乐的人,欲望会不断增长,也像土虫一样。

问曰:对一般姿色平平的女人,如果想到过患,也可遮止贪爱,但是对那些姿色特别艳丽的女人,如同酥油遇火一般,无法遮止贪爱。

一切诸妇女,稠密无差异,色亦为他用,美女汝何为? 一切妇女的不净身,与之稠密交会并无好坏差别,而其外表容貌姿色也是他人所共享用的,所以你贪著美女干什么呢?

问曰:虽然外表颜色不是生贪的主因,但是依美貌的女人,会得到很大的快乐,所以应该贪爱美色。

谁于谁悦意,以为彼生喜,犬等亦所共,恶慧汝何贪。 谁人对谁人感到悦意时,就会由接触对方而生起欢喜,这是犬等旁生也共有的习性,所以恶劣的颠倒分别念,你为什么还要贪著美色呢?

问曰:美貌悦意的女人非常难得,如果得到了那不是很稀有吗?所以应当对她生贪爱。

汝得端正女,原为众人共,获彼汝觉奇,此奇实非有。 你现在所得到的面貌端正之女,原先是众人所共有的,获得这样的众所共女,你觉得稀有难得,这种稀奇实际上是不应有的。

问曰:虽然不应贪爱女人,但是有些女人具足禀性善良、品行端正等德相,对这样的女人难道不可以爱著吗?

具德则觉爱,相违则生嗔,不决定住故,前后何者实。 若见女人具足德相则觉得可爱,而对有与德相违之过失者则生嗔恨,然而一个人相续中的功德过失不会决定安住,那么前后功过何者为实呢?

问曰:虽然对有过失的女人应生嗔,但是对具有德相的女人,只见其贤善可爱的德相,而不见其他,以此为因,难道不是会自然生贪爱吗?

愚夫起贪欲,非唯具德者,无因生贪者,其灭岂从因。 愚夫生起贪欲的对境,不唯是具有德相者;无因就生起贪爱者,其不生贪爱难道是因为不具德相吗?

问曰:有些女人特别爱自己的男人,甚至在丈夫死后能自杀殉情,对这样忠情于己的女人,难道不可以爱著吗?

若时未知他,尔时爱其夫,妇女如恶症,常应防外缘。 如果没有了知与其他男人交合的乐受,那时才会爱著她的丈夫,所以妇女像恶症一样极易感染,应该恒常防止她与其他男子的外缘接触。

问曰:有些典籍中说,在年轻时依女人享受欲乐,这样做极为合理,也是有功德的,难道这些说法不应理吗?

壮年自所作,老时不乐彼,如何解脱者,于彼不忧恼。 世人在壮年时所作的贪爱行为,到了老年时也不会再乐于这些恶行,而那些解脱者,又如何不对这些贪欲恶行忧恼呵斥呢?

问曰:对欲界的众生而言,依异性所生之乐是最大的快乐,为了这种快乐贪著女人又有何不应理呢?

不贪者无乐,非愚亦无贪,若意常外驰,彼乐为何等。 不贪女色者缘女人不生安乐,不是愚者即有智者也无有贪爱。如果心意因贪求女人而经常向外散乱驰骋,那么这种安乐算是什么样的安乐呢?

问曰:虽然在追逐与女人相会的过程中会有求不得等许多的痛苦,但是如果自己得到了女人,可以恒时摄持为己有,而依之享受安乐,因此,追求女人、摄持女人很有必要。

如汝常爱重,不能常与合,属我非他有,此摄持何为。 如果你能恒常爱重女人,也不可能常时与她享受交合的快乐,因此,执著女人归属于我而非他人所有,这种摄持女人为己有的行为,又有什么用呢?

问曰:虽然无法常时受用女色,但是世人常说,贪欲即是安乐,无有女人则得不到快乐,所以为保持安乐应贪爱女人。

若贪即是乐,妇女应无用,未曾见有说,乐是所弃舍。 如果贪欲就是快乐,那么妇女应成无用,因为依女人而暂息贪欲,则快乐亦同时消失,但未曾见过有世人说:安乐是应该弃舍的。

问曰:不管怎么说,与女人相合即可得到安乐,所以女人是安乐之因,作为求世间安乐者,理应贪爱女人。

虽与妇相合,乐从余缘生,非愚孰妄执,唯妇为乐因。 虽然与妇人相合会有乐受,但这些乐受是从其余因缘生起,若不是愚者,谁会迷妄地计执,只有妇人是唯一的乐因呢?

问曰:如果贪欲非乐因,那么世间男人数数追求女人又怎么会有安乐生起呢?因此,可了知依贪欲一定能得真实安乐。

贪蔽如搔癞,不见欲过失,离欲者则见,贪苦如癞者。 贪者为贪欲障蔽就如同患癞病者搔痒,不见欲乐的过失;而远离了贪欲的圣者,则能现见有情贪爱之苦如同患癞病的人一样。

问曰:追求女人虽然有痛苦,但是她有娇媚可爱的身姿,依之能获得安乐,所以即使她对追求者有唾骂等动作,也应忍受。

无怙饥所迫,饥时所动作,贪者遇女时,动作亦如是。 无有依怙的人为饥饿所迫,乞食充饥时会忍受轻贱羞辱而做出谄媚的动作;贪爱女人者遇到女人时,所做动作也是同样的。

问曰:如果女人非真实的乐因,那怎么会有人因贪爱女人而嫉妒其他人呢?由此事实可证明女人是真实的乐因,应该贪爱。

有由骄傲故,于厕亦生著,有者贪其妇,于他起嫉心。 有些富人由于骄傲的原因,对厕所也会生起执著,同样有些人因贪爱自己的妇人,对别人也会生起嫉妒心。

问曰:女身虽然不净,然依靠她能生起安乐,所以为追求安乐而贪爱她,难道不应理吗?

于不净起痴,起嗔较应理,于彼起贪爱,毕竟不应理。 于不净物女身生起愚痴或生起嗔恨心比较合理,但对她生起贪爱,毕竟是不合道理的。

问曰:虽然身体不净,但以世俗层次而言,女人并没有不净过失,如世间人公认:婆罗门比其他阶层的人清净,而女人比诸人更洁净。所以不应呵毁女人。

除人不净器,尚为所应呵,不净所从出,何不思呵毁。 除了疯狂者以外,常人于不净器尚认为是应该呵斥厌恶的对象,那么对不净物出生之处的身体,有什么理由不思呵毁呢?

问曰:虽然女人身体中有一些不净物,但是也应有一些洁净可爱之处,因为世间男人都觉得女人的身体很可爱,能使自己生起欢喜心,如果没有洁净处,那怎么会生欢喜心呢?

若一切净物,后触成不净,智人谁能说,彼中有净性。 如果一切原先为洁净的物品,后来与身体接触,变成了不净,那么有智慧的人,谁能说这种身体中有清净性质呢?

问曰:身体应该是干净的,因为现见有许多人为自己的身体而骄傲。

有唯住秽室,无秽则不住,于彼不净虫,愚故生骄傲。 胎生有情最初有身时,唯是住在母胎秽室中,若无有母胎不净血水等则不能存活,对这样的不净虫,因为愚痴才会执为洁净而生起骄傲。

问曰:虽然身体有不净成分,但是依洗涤能消除这些垢秽,所以身体肯定是清净的。

随用何方便,身内不能净,汝应勤净内,非如是净外。 任随用何种方便清洁体表,身内也不可能干净,你应勤奋地清净不净物之源的身体内部,而不应如是的只净除外表。

问曰:世间有些清净的苦行仙人,都乐于亲近女身,由此可见女身必定会有功德,不应舍离。

若具污秽身,如癞非众同,有秽如癞者,则为众所弃。 如果有污秽的身体,就会像麻风病患者,行止不与清净众人相同;有污秽则如同癞者,为清净众人所弃舍。

问曰:虽然女身不净,但依一些涂香、花鬘等装饰,不就可以变得香洁可爱吗?

如人肢残缺,假鼻生欢喜,花等治不净,贪著亦如是。 就像有些身支残缺没有鼻子的人,对假鼻子也会生起欢喜执著;以花香等修治不净身,而后对其生贪著也是同样。

问曰:不管怎么说,世间男人于女人会恒常生起贪爱,因此可以推知女身决定是清净可贪爱的对境。

若处生离贪,彼不应名净,决定为贪因,是事都非有。 如果于女身等对境会生起离贪,彼即不应称之为真正的洁净可贪之物,决定是生贪爱的因,这种事任何处都不会有。

问曰:无常等四种不颠倒,于一事物上容有还是不容有呢?

总于一事上,无常与不净,苦性及无我,四性皆容有。 总之在同一事上,无常性与不净性,苦性及无我性,这四种性质都是容有的。

问曰:国王对世间事业有权势做出决定,难道这不是应该骄傲之处吗?

六分雇公仆,汝有何所骄,随所负责任,要待他授给。 “王”只是众人以六分之一稻谷雇佣的公仆,你有什么值得骄傲呢?王的权位要随着所负担的责任才有,而且要观待他人授给。

问曰:国王有布施财物及征收赋税的权力,难道这不是应生骄傲之处吗?

如佣得所得,思主为施者,主给所应给,自矜为施主。 国王征收赋税就像佣人得到所应得的薪资,应思念主人是施者,主人在给予所应给的财物,而国王骄矜地以施主自视,是不应理的。

问曰:国王有权力受用常人无法得到的五欲境,所以应当骄傲。

余视为苦处,汝起颠倒念,以他事存活,汝由何生喜。 其余人视为苦恼之处,而你生起安乐的颠倒念引以为骄傲,依靠给他人做事而存活,你有什么理由生欢喜呢?

问曰:国王是一个国家的守护者,其臣民都要依靠他,因此应当骄傲。

王是护世者,亦为世所护,由一而生骄,余何不离骄。 国王是保护世间者,亦为世间人所保护;如果以保护世间这一种理由而骄傲,那么以另外为众人所保护的理由,为何不远离骄傲呢?

问曰:国王是众人生命财产的保护者,而保护众生的福德非常大,所以应当骄傲。

种中喜自业,存活者难得,若汝获不善,汝难得善趣。 诸种姓中每一种姓的人总是喜爱自己的业务而辛勤劳作,然而顺利地存活仍然难得,如果像你这样掠夺众财,则必然获得不善业,以此你很难得到生善趣的果报。

问曰:王位是世间令人羡慕的高位,作为国王有至高的权力地位,所以应该骄傲。

若由他使作,世说彼为愚,如汝随他转,更无有余者。 如果听由他人的指使而作,世间会说那是愚痴者;像国王你一样的人即是随他而转者,而更没有其余的作用。

问曰:世人需要国王保护,而国王以护世者的身份收取赋税等,是合理合法的自主行为,所以应当骄傲。

要由我保护,取世间工资,若自作罪恶,无悲谁同彼。 以世人需要由我来保护,而榨取世间众人的人力与资财,像这种自己造作罪恶的国王,还有谁与他一样无有悲心呢?

问曰:国王行持国政时,虽然要做一些严厉惩罚罪人的事,但这是为保护世人利益而做的正当行为,所以严惩恶人是合法合理的,非是国王没有悲心。

若作罪众生,非是所悲愍,则愚夫异生,皆非所庇护。 如果造作罪行的众生,不是所应悲愍的对象,则所有愚夫异生都不应是所庇护的对象。

问曰:为了保护众生而惩罚罪人,国王应当无罪,因为这样做符合许多教派的教义和世俗中的法规。

自生欢喜因,随处皆非无,由教等为因,不能灭非福。 自己将非法妄执为生欢喜的因,这种情况随处都是有的,行持非法时由这些邪教等作为根据,不能灭尽非福而成为福德。

问曰:保护世间即是能得增上生的善法,所以国王以保护世间为目的所作的治罚暴恶等行为,应承认为法。

若谓正防护,国王便为法,烦恼诸匠人,何缘不成法。 如果说能真正防护世间,国王的作为便是法,那么有烦恼的各种工匠以保护自他的原因,为什么不成为善法呢?

问曰:具足福报智慧的国王,能妥善地保护其子民,因而广受世人的爱戴拥护,对这样的国王不应呵毁。

世间依国王,国王尤可诃,喻善诃有爱,普为世间母。 世间人们所依顺的国王,这样的国王更应该呵责,比喻像那些圣者善士,也呵责能生三有的爱,此无明爱著遍为世间之母故。

问曰:国王能以悲愍心而保护世间,所以国王所行的是法。

非愚不得王,愚人无悲愍,国王虽护者,无悲不住法。 不是愚痴者则不会得王位,而愚人不会有悲愍心,所以国王虽然是世间保护者,却因无悲愍而不会住于善法中。

问曰:诸仙人所作的论典中说,按刹帝利种族的法律行事,虽然损害他人,也无有罪过,因此不应呵责国王为非法。

诸仙一切行,智者不全为,以彼诸仙中,有劣中胜故。 诸仙人论典中所说一切行为,智者不会全部照做,因为彼等仙人中,有劣、中、胜差别的缘故。

问曰:古代国王以君规典章治理国家,有效地保护了世间人,所以仙人的典章应该随顺。

往昔诸善王,护世如爱子,诸依诤世法,今如鹿旷野。 往昔诸贤善的君主,护持世人如同爱护子女一样;后来诸国王依据诤世的法规治理天下,使现今世间变得人烟稀少如同野鹿出没的旷野。

问曰:国王如果有机会,损恼那些为害自己及世间的仇人,按世俗典章所说,这并不是非法。

若得便为害,国王无罪者,盗贼便害他,最初亦非有。 如果得到便利机会为害强盗等仇人,而国王无有罪过,那么盗贼趁机损害他人,他最初亦应当无有罪过。

问曰:国王差遣战士进行战争,如果战士打败敌人,能得财产功勋;如果为国王而战死杀场,也能得到增上生的善果。

若于酒等事,舍财非供养,阵中舍自身,岂认为供养。 如果为了饮酒等事情而舍财产,这并非是供养,同样于战阵中舍自身命,难道能认为是供养善行吗?

问曰:国王是世间一切人的依怙,所以对国王应生欢喜。

国王护世间,汝全无依怙,怙者自无助,谁能生欢喜。 国王你虽然在保护世间,但是你自己却无有真正的依怙力量,这种对自己毫无帮助的依怙者,谁能对其生起欢喜心呢?

问曰:不能惩治他人,国王就没有威势名望,只有猛厉地治罚他人,国王死后才能得到大名称,所以国王应严厉地治罚他人。

国王命终后,名称无少德,无德与屠狗,何无大名称。 国王命终之后,其名称无有少分能灭罪业的功德,既无功德,则不会有真实的大名称,如果无德也能带来大名称,那么屠夫在狗面前施威,他为何没有大名称呢?

问曰:具足刹帝利种姓的王子,当绍王位,因此王子应当骄傲。

若时大权势,由自福德招,是则不可说,此终无权势。 若现时的大权势,是由自己往昔所作福德业感召,如是则不能说,别人始终无有这种权势。

问曰:当国王是刹帝利种姓的特权,其他种姓皆无此殊荣,因此以刹帝利种姓的尊贵而生骄慢是应当的。

诸生活方便,世间说名种,故一切有情,无种姓差别。 由各种生活方便的不同,世间才说有各种种姓,因此就一切有情的本体,并无种姓差别。

问曰:四种姓是从远古时代就已决定的,因此就种姓血统而言,现在刹帝利种姓的本体与其他种姓有差别,由此应当骄傲。

过去时久远,女性意动摇,是故刹帝利,非由种姓生。 过去的时间久远,而女性对男人的心意容易动摇,所以现在的刹帝利种姓并非一定是由刹帝利种姓而生。

问曰:刹帝利种姓血统不一定清净,也许是事实,然而从所作事业方面说,保护世间者为刹帝利种姓,由此超越了其他种姓,应当骄傲。

首陀由作业,既成刹帝利,首陀由作业,何非婆罗门。 首陀罗种姓者由作保护世间的事业,既然能成刹帝利种姓,那么首陀罗由作读诵吠陀等事业,以何理由不能成为婆罗门种姓呢?

问曰:国王具足大权势,能随意为众人分布发放财富等,由此应生骄傲。

如王分权利,不能分罪恶,智者谁为他,自摧毁后世。 如同国王分布财富权位一样分布罪恶,是不能做到的,因此智者谁会为了他人的小利乐而摧毁自己后世的安乐呢?

问曰:国王有至高无上的自在权势,所以应该骄慢。

自在所起慢,当观他有势,若等若增胜,善士心不起。 如果有以自在权势所起的我慢,应当观察他人也有权势,或者与自己相等,或者他人增胜,有此等善思维分别慧的士夫,自心决定不会生起我慢。

问曰:如前已说应断四颠倒厌离轮回而求菩提,那么菩提果又有何功德呢?

诸佛所动作,都非无因缘,乃至出入息,亦为利有情。 诸佛三门所有动作,都不是没有因缘的,乃至出息入息,亦是利益有情之事业。

问曰:当年外道向佛提出我与世间是常无常等十四种问题时,佛陀默言无语,以此是否可证实佛陀非遍智呢?

佛知作不作,应说不应说,以是何因说,遍智非遍智。 佛陀现量了知一切应做与不应做之事、应说与不应说之界限,因此你们凭什么道理说一切智智的佛陀不是遍智呢?

问曰:修大乘法为什么要首先引导发心呢?难道以身口善行不能趋入菩提道吗?

除心则行等,不见有福等,是故诸业中,唯意为主要。 除开贤善发心则所有的行住等,不会见到其中有福德等业报,所以诸身口意业之中,唯有意业最为主要。

问曰:菩萨也有造杀生等侵害有情之业,由此可见,发起了菩提心的菩萨,所行并非全为善法,而是也会有造恶业的情况。

菩萨由意乐,若善若不善,一切成妙善,以意自在故。 菩萨由于饶益众生的意乐,身口所行的表面上或善或不善的一切行为,都会成为随顺菩提道的极妙善法,因为菩萨的意乐能恒时自在随顺于善法故。

问曰:菩萨从何得名为胜义菩萨呢?其胜义发心之福德如何?

菩萨初发心,胜过大地上,一切众生类,转轮王福德。 菩萨于初地发起胜义菩提心,其福德远远胜过大地上一切众生类都成为转轮王的福德。

问曰:自己发菩提心有如是功德,那么引导他人发菩提心,功德如何呢?

若有建宝塔,高与世间等,调伏使发心,说福胜于彼。 若有众生为了敬仰佛陀而修建七宝佛塔,高与世间色究竟天相等;而另有人调伏一个众生使他发菩提心,佛说此福德胜于建塔者。

问曰:菩萨如何利益有情?

师长欲利他,应承事弟子,因彼不知利,故名为弟子。 师长想要利益他人,应当以身语诸行随顺弟子的意乐而承事,因为他们不知如何是有利之事,所以名为弟子。

问曰:菩萨饶益有情时,若有人不知好坏善恶,以嗔怒之举对待,此时菩萨该如何调伏自心呢?

如鬼执虽嗔,医者不生恼,能仁观烦恼,非惑系众生。 就像为鬼祟迷执的病人,虽然对医生特别嗔恚,但医生不会生烦恼;同样,能仁会观察所化众生的烦恼,而不会对烦恼所系执的众生起嗔恚。

问曰:修习大乘佛法者,若不赞叹修习大悲,有什么样的过失呢?

若于他苦迫,不欲赞悲愍,如何于无怙,能哀愍行施。 如果对于其他有痛苦迫恼的众生,不欲赞叹悲愍,那又如何对无有依怙的有情,能以哀愍行持布施呢?

问曰:菩萨既有自在的大悲心,那么不信或嗔恚大悲菩萨有何过患呢?

若有为利他,久住于世间,间住尚有损,况真心起嗔。 若有为利他人而长久住于世间不入涅槃的菩萨,对他不去恭敬亲近而安住不动者,尚会于今生后世有损害,更何况真心对他生起嗔恚呢?

问曰:菩萨在世上以何形象救度众生呢?

若一切生中,常具足五通,于劣现劣身,此乃最难行。 菩萨若于一切转生中,能常具足五种不退转的神通,而于应以劣身度化者示现劣身,这是最极难行之事。

问曰:《本生经》等经典中,着重叙述了菩萨非常喜欢布施,但对戒律并无如是重视,这是为什么呢?

施声能显示,死法及余有,是故于菩萨,施声恒优美。 布施的声音能显示死亡、正法和余有,所以对于菩萨,听到施声都会恒常觉得优美,以此自然于布施特别欣乐。

问曰:为什么菩萨的布施有如是无量功德,而一般人的布施却没有呢?

若谓今行施,当感大果报,为取而舍施,如商贾应呵。 如果认为现今行布施,当来能感大受用果报,这种想法是为取得实有果报而舍施,犹如商贾为取财利而舍商品,诚应受圣者呵责。

问曰:如果相续中有宿罪,自心无法清净,那又怎么能以清净三门而修布施等善法呢?

若昔所作恶,有亦成非有,彼具善业者,无有不能办。 如果菩萨已生起大悲菩提心,往昔所作罪恶纵然有一些,也会成为非有;彼等具有大善业力的菩萨,于利他善法无有不能成办者。

问曰:诸圣者菩萨如果已不随业烦恼流转生死,此时为何不入涅槃呢?

大势心意者,此间亦无损,故彼视三有,涅槃无差别。 心意具有随顺法性之大力者,住在世间亦不会有生死烦恼损害,因此他们视三有轮回与涅槃没有差别。

问曰:菩萨获得胜义菩提心后,为什么能自在圆满一切事业呢?

若谁一切时,从心自在生,何因彼不成,一切世间主。 如果谁获得了登地果位,就能于一切时中随心自在而显现,那么他有什么原因不能成为一切世间主呢?

问曰:修菩萨行的果为什么会是遍智呢?

世间亦现见,从胜出最胜,故不思议力,应知亦定有。 世间人也能现量见到,从殊胜因即能出生最殊胜的果,因此由不可思议的菩萨福智妙力,应知不可思议的如来遍智力,也决定会有。

问曰:为什么小乘行者都畏惧大乘法,而不敬信修习大乘菩提道呢?

如是甚深法,愚夫生恐惧,如是劣根者,怖最稀有法。 犹如对如是甚深法义,愚夫会生起恐惧,同样胜解根器低劣者,会怖畏最极稀有深广的大乘妙法。

问曰:欲度脱轮回生死,即应断除其因——业和烦恼,而佛教沙门接受高大宽敞的房屋精舍和百味饮食等供养,显然不应理。因为享受这些安乐资具即会增长贪欲,所以必须如同外道宗派一样,断除这些贪欲的所依境,依身体受寒热饥渴逼恼等苦行,来断除业和烦恼。

由乐增长贪,由苦增长嗔,若乐非苦行,苦何为苦行。 由安乐享受能增长贪欲,而由苦恼逼迫即会增长嗔恚,如果说身受安乐非断除业烦恼的苦行,那么身受苦逼又为何是苦行呢?

问曰:贪嗔痴三毒各有什么样的危害作用呢?

贪业能摄集,嗔业起斗争,痴业能增长,如风于大种。 贪欲的作用能摄集有情及财物;嗔恚的作用即是兴起斗争;痴的作用能增长贪嗔诸毒,就像风大对诸大种能遍及推动增长作用一样。


中观四百论问答(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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